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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20-2021学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4-12   来源: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前教育系  
 各二级学院、处室、中心:

2020-2021学年就业工作基本接近尾声,为了提高就业创业工作水平,总结2020-2021学年就业工作,拓宽就业工作思路,丰富就业工作内容,提高我校就业质量,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稳步发展,决定开展2020-2021学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

为做好本次评选工作,评审过程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学校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:

组  长:李锦明

副组长:高建炳

成  员:白宝华  李庆标  李长江  陈先宝  闪惠琴  

孙国臣  杜军伟  王晨晨  陈  磊

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指导中心,陈磊任办公室主任。

二、评选奖项及名额

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名、就业管理先进集体1名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12名。

三、评选范围及标准

(一)评选范围

机电工程学院、建筑工程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经贸管理学院、艺术传媒学院、学前教育学院、学生处、教务处、就业指导中心。

(二)评选标准

1.就业工作先进集体

(1)考核指标

各二级学院初次就业率、年终就业率、就业数据准确率、专升本升学率、参军入伍率和毕业生创业率。

(2)核算公式

【(各学院初次就业率/学校初次就业率)×35%+(各学院年终就业率/学校年终就业率)×25%+(各学院就业数据准确率/学校就业数据准确率)×20%+(各学院专升本升学率/学校专升本升学率)×10%+(各学院参军入伍率/学校参军入伍率)×5%+(各学院创业率/学校创业率)×5%】×100分,依综合评分排名,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。

2.就业管理先进集体

按国家、省厅要求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,严格落实执行学校有关就业安排,及时、准确上报就业信息数据和材料;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就业活动,如开展毕业生招聘活动、创业技能培训、就业讲座、就业走访调查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、就业数据核查、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和毕业生档案派遣等,结合2020-2021学年就业工作过程,评选出就业管理先进集体1名。

3.就业工作先进个人

(1)评选名额分配

就业工作先进个人12名,其中:机电工程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和经贸管理学院各评选2名,建筑工程学院、艺术传媒学院、学前教育学院各评选1名;学生处(征兵入伍工作)、教务处(专升本工作)、就业指导中心各评选1名。(比例分配原则:毕业生超过500人的学院2名,500人以下的学院1名)

(2)评选要求

1.关心、热爱毕业生就业工作,态度积极、责任心强;

2.熟悉、掌握就业方针政策并能够及时传达到位,渠道畅通,生源数据、就业数据以及后期就业核查无错报漏报现象;

3.准确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,积极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,切实为毕业生排忧解难,困难学生就业工作抓的紧,成效明显;

4.积极参加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,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活动,招聘信息传达及时;

5.为毕业生征兵入伍、专升本升学、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帮助,《就业协议书》、毕业生档案等填写、整理无差错,毕业生离校无事故;

6.有创新意识并积极探索就业工作新途径、新方法,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,成绩突出。

四、评选办法及程序

(一)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

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就业指标和数据计算,依综合评分排名并公布各学院得分,前3名认真填写《就业先进集体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于2021年12月22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交就业指导中心,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。

(二)就业管理先进集体评选

1.二级学院申报

为了更好的总结工作做法、交流经验,各学院都要认真填写《就业先进集体申报表》,于2021年12月22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交就业指导中心。

2.提供相关材料

要求提供学院就业工作总结,体现出依据国家、省厅要求开展的毕业生就业工作,落实执行学校有关就业安排,上报就业信息数据和材料的及时性和准确率;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就业活动,如开展毕业生招聘活动、创业技能培训、就业讲座、就业走访调查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、就业数据核查、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和毕业生档案派遣等佐证材料。

3.汇报打分

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听取二级学院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,并查看相关佐证材料,根据评选细则(见附件3)打分,汇总后评出结果,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。

若在毕业生就业期间出现重大违纪事件、初次就业率或年终就业率低于河南省就业率平均值、数据统计和档案派遣工作中出现重大错误、违反教育部“四不准”规定等情况,不能参与评选就业先进集体。

(三)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

二级学院、学生处、教务处、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以部门推荐为主。就业工作先进个人需填写《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》(见附件4),于2021年12月22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交就业指导中心,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。

五、表彰与奖励

在2021年年终工作总结大会上,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“就业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就业管理先进集体”、“就业工作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,颁发奖金、奖牌和荣誉证书。

 



本文来源:联合招生网https://www.hnzzjxw.com/
本文标题: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20-2021学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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